共青团河津市委、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依法治理宣传实践主题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河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宣传实践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落实好各项工作,共青团河津市委、市教育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积极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强化基础建设、优化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与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动员各方面力量,针对各类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重点活动、重点工作,切实有效的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散发宣传资料,使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逐步养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青少年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2、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建立青少年志愿服务流动学校。筹建由法律专家、心理咨询专家、家庭问题专家组成的青少年志愿服务流动学校。请他们到中小学进行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家庭教育问题相关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
3、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要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拓宽创建领域。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逐步形成区域联动、互动机制,把“青少年维权岗”这个品牌做大、做深、做强。
4、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联合综合、公安等部门共同探讨解决中小学生帮会活动、以大欺小、强行勒索财物等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届时团市委将去年拍摄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片刻录成光盘,免费发放到全市各中小学,希望通过专题片的播放,教育和引导青少年知荣辱、懂法纪、明事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确保依法治理宣传实践主题活动工作的落实,团市委成立了以团市委书记王润为组长,教育局副局长王文福、团市委副书记孙唯翔为副组长,市教育局政教办公室主任张杰、团市委办公室主任薛红庆、团市委科员薛静、胡君芳为成员依法治理宣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2、保证经费投入。为确保我单位依法治理宣传实践主题活动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团市委书记王润安排了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依法治理宣传实践主题活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