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青团工作。
(二)负责市青联、青企协的日常性工作,指导市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四)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作用,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五)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六)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
(七)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八)负责指导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九)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工作,搞好青少年事业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十)负责团结党内外、团内外广大青年统战对象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同这部分青年结成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广泛联盟。
(十一)受市委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团市委机关设2个职能部(室):
综合全市团的工作情况,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促检查团市委工作会、书记办公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的文秘、信访、保密、档案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工作并指导全市青少年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团市委文件和有关文稿;指导全市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干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居委会一级团组织的领导干部;负责团费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共青团宣传工作的改革问题;指导开发青少年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阵地建设;培养、树立、宣传全市各条战线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调处有关青少年涉法案件,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技术素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工作;组织青年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开发、教育和文化活动,负责青企协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文化素质,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组织和指导农村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实施国家星火计划,提高农村科技应用水平,发展农村经济,组织青年开展植树造林;组织全市团组织办好科技服务协会和培训基地。
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工作;指导全市中学的共青团工作,在指导青年学生学好文化专业知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促进他们全面成才的活动;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协调有关方面办理与全市少年儿童工作的相关事宜;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少先队的日常事务工作。